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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
来源:兄弟商会  时间:2015-04-02 16:01  点击:

国知办函管字〔2015〕129号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:

  为深入实施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,贯彻落实《2015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》,现组织申报2015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总体要求

  2015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以实施专利战略“三大主体任务”为主线,从推进建设中国特色专利制度、创新专利行政管理模式、加强专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、探索建设知识产权强省、提升专利战略推进工作能力等方面,深入推进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实施。

  二、申报要求

  (一)申报单位:申报单位必须以省(区、市)知识产权局为主体,可与高校、企业、科研机构等联合申报。

  (二)具体要求: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,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认真填写《2015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书》。所申报项目要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,不得为课题研究类项目,不得与我局已支持的其他项目重复,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完成。

  (三)经费要求:每个单位限申报1—2个项目,2014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可申报2—3个项目,每个项目申报资金为10万元-30万元,单位配套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:2。

  三、进度安排

  我局将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,择优报批确定项目。项目实施过程中,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;年底组织项目结项评审。具体进度安排如下:

  (一)项目申报。请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《2015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书》电子件、纸件(加盖单位公章)报送我局专利管理司。

  (二)项目评审。我局将于4月下旬对《2015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书》进行审核,并择优确定项目。

  (三)项目实施。5月上旬签署项目委托合同书,启动项目实施工作,8月对项目进行年中检查,年内完成项目各项任务。

  (四)结项评审。根据项目委托合同书,视情况组织检查评估,年底进行结项评审。

  特此通知。